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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5-05-12作者:yunying来源:点击量:4995
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50017006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5]22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2.2建设规模: 衡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闭路监视子系统、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事件分析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有线广播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软件子系统、供配电系统、电力监控子系统、站区安防子系统等。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开工时间2015年6月,计划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监控系统改造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6月3日9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石家庄裕华大酒店二楼报告厅(地址:裕华西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 //qlgk.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http://www.hebtig.com)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ttp://www.hdgsgl.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北区
邮 编:053000
电 话:0318-2103837
传 真:0318-2158013
联系人:赵磊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6999262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蒋旭洁、黎亚林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应否决其投标,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附录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3年度或201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录3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总监办或驻地办任务。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2年5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2. 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 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5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5-1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55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三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1
监控系统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近三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监控工程师。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投标人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上监理人员查询截图,该监理人员查询截图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衡德高速公路分公司

联系人:

蒋旭洁、黎亚林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编:

050010

电话:

0311-86999262

传真:

0311-86999233

电子邮件:

ahzb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