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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德高速公路2020年增设护栏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4-09作者:养护来源:工程养护安全部点击量:67080

招标编号:RHP-C0820005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公路2020年增设护栏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0】E008号)核准,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衡德高速公路2020年增设护栏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号:冀交公路【2020】2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德高速公路

2.2 建设规模:

对衡德高速公路德州方向K37+150~K37+380、衡水方向K37+480~K37+650等39段路侧存在监控设备立柱、标志立柱段落增设SB级波形梁钢护栏,共计增设路侧6373米。对K38+051等26座上跨天桥中墩防撞体与钢护栏进行过渡连接,拆除现有中央护栏端头,增设两层A级波形梁护栏与现有桥墩防撞体进行搭接,共计增设护栏板1029米。将K40+357索泸河中桥等13座桥梁桥头12米范围内的钢护栏拆除后,新增SB护栏与桥梁混凝土护栏进行顺接,共计增设护栏1200米。在新增护栏上新增轮廓标1316个、百米牌60个。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5月,计划工期2个月。

2.4招标范围:衡德高速公路2020年增设护栏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8年或2019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含护栏工程)。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19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名第1的关联投标人参加入围投标人的抽取,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参加入围投标人抽取。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上午09:00至2020年4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0年4月30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

5.3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衡水市桃城区北环西路1199号

 话:0318-2159596

 真:0318-2159596

联系人:庞宇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编:050051

 话:0311-69052002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

8.附件

附件1: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入围投标人的抽取:

1、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

3、存在关联关系,且关联企业之间按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的不得参加抽取的投标人。

(二)除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参加入围投标人抽取。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按照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对满足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从1到n(参加入围抽取的投标人数量)进行编号。该号码即为投标人的顺序号。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代码球编号为从1开始的连续整数数字。

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一致后按照投标人顺序号,由抽取器具依次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第一个抽取出的为顺序号为1的投标人的代码号,第二个抽取出的为顺序号为2的投标人的代码号,依此类推。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公证人员、监督人员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4、当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的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入围投标人结果后的20分钟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入围投标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8年或2019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含护栏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19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 

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3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入围投标人的产生顺序对抽取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毕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当入围投标人均未通过评审时,招标人依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实施办法》的原则从未入围投标人中重新产生入围投标人后,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直至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完毕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未对投标函中填写的合理定价进行修改;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人员履约承诺函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人确认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齐全完整,未对招标人给定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合理定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招标人发出的对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改<如果有>)的内容进行修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不适用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修改为“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不适用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不适用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适用

3.5.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建造师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

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8.1

评标

结果

本款修改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