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衡德高速公路2021年视频联网监测工程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衡德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659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公〔2020〕100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河北省视频联网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冀交办公〔2020〕239号)的相关要求。本次工程拟对衡德高速公路和故城支线段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即在监控分中心设置视频上云网关,对视频资源进行接入、转码和推流,以统一标准的视频压缩格式和传输协议,将视频推送至省级视频云平台管理服务平台。在服务区广场增设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接入现有视频管理平台,统一进行管理并上传部机云平台。
2.3计划工期:60天。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为衡德高速公路2021年视频联网监测工程,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包括监控系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申请;被比选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比选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申请标。每个比选申请人允许中1个标。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申请人报名。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6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衡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北环西路1199号
电 话:0318-2109099
联系人:王鹏龙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 0311-69052002
传 真: 0311-69052033
联系人:蒋旭洁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比选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盖单位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比选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相关比选均无效。